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穗四部门出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重点打击6违规行为

清远官方实播台  2016-10-20 09:13

[摘要] 房地产市场 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,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等行为将被重点打击

据新华社电今后,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中介机构发布“日光盘”“”“楼王”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被处以重罚。昨天,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、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广州市工商 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。

通知要求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,营造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。从即日起,广州市、区房地产市场 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,对本辖区的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整治。

同时,通知还要求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,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。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:一是未备案从事中介业务的;二是不规范履行公示义务的,如不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,不公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和标准,发布不真实、不完整或者已失效的房源信息等;三是超越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的;四是中介服务不规范的,如合同内容不规范,强制提供代办服务,捆绑收费等。

据介绍,对于在检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措施,包括书面警示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公开通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、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、暂停使用网签系统、暂停参与土地竞买等。

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重点打击

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以营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

2 捏造或散布 、政策变化等谣言扰乱市场秩序

3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,如以认购、 、预订、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、预订款等费用

4 或者变相囤积房源

5 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的,如不执行“一房一价”标价,在标价外加价,收取未标明的费用

6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,迫使买受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等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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